关于对杭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6-04-20交易所,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加密货币是什么,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加密货币平台,币安交易所,火币交易所,欧意交易所,Bybit,Coinbase,Bitget,Kraken,全球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十三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做好投资者沟通保护工作。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