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加密货币所长虹能源拟定增募不超9亿加码海外产能 负债率7654%
2026-04-07交易所,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加密货币是什么,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加密货币平台,币安交易所,火币交易所,欧意交易所,Bybit,Coinbase,Bitget,Kraken,全球交易所排名,交易所排行(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高倍率锂电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本次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即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500万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告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4.72%,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截至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前,长虹集团持有长虹能源11,115.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5%。按照本次发行上限4,500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长虹集团持股比例为48.9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长虹能源同时披露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2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向公司送达了《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经查,公司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内幕交易知情人登记制度存在设计瑕疵;二、格式文本缺乏关键要素;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执行不到位。上述行为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9号)第三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6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北证公告(2021)39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该指引之附件《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及要求》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2024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向公司送达了《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相关公告显示,生产线存在故障问题,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向设备供应商主张赔偿责任。经查,公司关于生产设备质量问题及后续处理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等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2025年1月1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上市公司管理部发【2025】监管002号),由于公司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5.1.1条、第4.1.25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莫文伟、时任董事会秘书欧志春、时任财务负责人沈云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7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310.77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股份1,196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156万股),发行价格为22.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05.6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1,218.09万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5,787.59万元。截至2021年3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中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91.70万元后,公司实际到账金额为26,113.98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21CDAA70011、XYZH/2021CDAA70076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南方财经网,公司2023年-2025年1-9月分别实现营收27.97亿元、36.71亿元、32.49亿元,2024年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至1.97亿元,2025年1-9月归母净利润达1.77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53.09亿元,总负债40.63亿元,资产负债率76.54%,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42亿元。


